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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保障体系发展历程与未来展望

来源:吉屋   2024-07-01T1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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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保障体系发展历程与未来展望

成都市作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发展历程可谓是一步一个脚印,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体系。从1999年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开始,成都市通过探索实施廉租房、经适房保障,逐步建立起了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经适房、限价房等多种形式的住房保障体系。近年来,随着城市能级和城市价值的提升,成都在住房保障方面也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第一阶段: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探索实施廉租房、经适房保障

1999年,成都市停止了住房实物分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对未享受过“房改”或享受面积不足的家庭发放住房补贴,开始探索实施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这一阶段的政策主要是为了应对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最低收入家庭由政府或单位提供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则购买或租赁市场商品住房。

第二阶段:大规模实施经适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200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成都市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大规模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经适房、限价房建设,对户籍低收入家庭进行兜底保障,阶段性满足中低收入群体购房需求。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进一步提升了保障力度。

第三阶段:启动人才公寓建设,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

2017年以来,成都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启动了人才公寓建设,通过集中新建、商品住房配建等方式筹集建设人才公寓,面向取得资格的各类人才进行优先、优惠租售。同时,成都市积极实施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重点保障户籍居民、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

第四阶段: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成都市通过集中新建、存量商办改建、产业园区配建等方式,大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建设,重点保障来蓉创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202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城区常住人口超300万的大城市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成都市先试先行,启动了多个项目。

经过多年的接续发展,成都市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房35.3万套,发放租赁补贴6.2万户,建设人才公寓9.9万套,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住房保障体系和人才安居体系。未来,成都市将继续优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各类群体住有所居。

优化保障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成都市将分类施策精准保障,充分发挥公租房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城镇户籍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低收入群体“应保尽保”;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实现新市民、青年人“愿保即保”;持续推进发放租赁补贴,灵活满足中低收入群体及公共服务人员租住需求;积极推进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现工薪收入群体“居者有其屋”。

同时,成都市将加强保障方式衔接转化,探索“公租”“保租”“保障”房源衔接转化,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行租补结合,避免资源闲置浪费。优化完善政策性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探索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补助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

精准强化人才公寓供给,持续提高人才安居水平

成都市将继续精准实施人才住房保障,建设面向人才优先优惠销售的定向商品住房,实现“筑巢引凤”。在建设管理方面,充分考虑人才购房需求及职住平衡需求,合理规划点位布局,促进区域均衡。严格执行商品住房交易有关规定,落实成品住宅交付标准,强化信息公开,做好人才心理预期引导,降低舆情风险。

此外,成都市将支持建设企业定向人才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重大项目及高校院所科研团队定向提供。支持人才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更优惠租金折扣。积极盘活国有存量资源,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未来,成都市将继续摸清住房保障需求,以需定供,实现区域供需平衡。通过优化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布局,灵活实施租赁补贴,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各类群体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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