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套房认定标准调整!跨城区购房,可认定为首套!
为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交易相关政策的通知》,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
保障性租赁住房可自愿退出房源库
根据通知,取得购房资格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的住房,如果未出租或租赁合同已终止,可以自愿申请提前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并解除上市交易时间限制。
跨城区购房可认定为首套房
在成都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的情况下,只核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范围内的住房情况。如果购房人在该范围内没有住房,将被认定为首套房。如果购房人在该范围内已经拥有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将相应核减住房套数。此外,商业银行将按照认定的客户住房套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支持金融机构自行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对于在成都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购房人,金融机构将支持其自行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这些调整将于2024年8月13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将按照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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