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优化调整,跨城区购房可认定为首套房
成都市近日对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新政策将于2024年8月13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前的认房不认贷政策相比,新政策主要变化在于跨城区购房可认定为首套房。
只需挂牌计划出让一套房即可申请首套房标准
根据新政策,购房者在成都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时,只需核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范围内的住房情况。如果购房人没有住房,即可认定为首套房。如果购房人在拟购住房区(市)县范围内已拥有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住房套数将相应核减。
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次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新政策的实施将为成都市民提供更多购房选择的机会,尤其是那些想要在跨城区购房的居民。
支持金融机构自行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此外,对于在成都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购房者,新政策支持金融机构自行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进一步提高了购房的灵活性。
成都市的新政策将跨城区购房认定为首套房,购房者只需挂牌计划出让一套房即可申请首套房标准。这一举措旨在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为成都市民提供更多购房选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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