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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成都对于购房政策有了先规定,一时间引起激烈讨论,朋友圈都刷爆了,上次主要是针对无房人群的福利,刚需人群优先购房,本次是对于购房人群权益的保障,主要以预售房为主题。预收房也就是俗称的期房,买房者需要预付款,新政策对于买房者的预付款加强了保障权益,这是对于购房者权益保障,本篇就简单说一下成都楼市新政策。
成都楼市新政策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保障预售商品房工程建设,维护承购人合法权益,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2月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依照《办法》规定,,预售款的监管期限自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至完成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合格后商品房集中交付止。
成都楼市新政解读
简单来说,就是针对期房销售的楼盘,为了防止开发商随意支配挪用预售款、保障商品房工程建设防止“烂尾”、维护购房者的权益,行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对开发商收取的预售房款进行的监管。所以大家买房交的定金、*款、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全部购房款,实际上都将存入开发商在银行开立的监管专用账户。
开发商要提取资金,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不是想拿就能拿。而关于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成都在2009年就已经出台相关政策,并于2015年做过修订。这一次发布的新版《办法》,监管明显变得更加有力。
成都是购房者青睐的大区域,对于成都楼市有研究的人不在少数,11月政策的余风还未吹完,12月又来了一个新政。楼市是国家经济支柱,但过分依赖楼市,会造成越来越大住房压力,因此政府在不断的调控,不管怎么说,这次新政对于购房者来说是有利的。本篇并未对相关政策作出全部解读,想了解更多成都楼市新政,点击下方导航按键,咨询成都吉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