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成都住房公积金召开了新政发布会,公积金新政涉及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多项内容调整,并宣布将于今年10月8日正式实施。9月13日,成都公积金中心发布《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并做出了全面权威解读。现在国庆假期结束,今天起,成都公积金新政正式开始施行!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带来成都公积金新政解读。
成都公积金新政变化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全面实行公积金购房、租房按月提取。同时,成都公积金的提取办法允许职工购房“可提可贷”。
缴存职工在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在按月偿还贷款期间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提取协议,采取直冲本息的方式,按月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月供本息,减少还款转账环节,减轻职工还贷压力。
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发生重大变化,成都将实施精细化“双挂钩”贷款额度计算。
成都取消了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缴存余额支付*款“二选一”的限制,借款人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公积金可提取用于支付*款。新政将允许借款人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公积金用于支付贷款所购住房的*款。
成都公积金将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条件从购房合同完成备案调整为签订购房合同,使公积金贷款受理大幅提前,受理、发放时间将大幅缩短。
成都公积金中心将新增还款卡号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贷款期限缩短等贷后业务变更品种。
以后将重点关注借款人两年内逾期扩大到同时关注两年内、五年内逾期,同时要关注借款人信用卡的逾期。根据借款人逾期严重程度,分别提高一成、两成或三成的*款比例。
成都公积金新政解读
一、什么是缴存比例双向差异
缴存比例双向差异化是指单位和职工均可在5%~12%范围内选择不同的缴存比例,具体为: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形成决议,可在5%~12%的范围内,选择不同的单位缴存比例为职工配缴;职工个人可在5%~12%的范围内,在不低于单位配缴比例的基础上,选择个人缴存比例。例如单位配缴比例为8%,则个人缴存比例可选择的范围为8%~12%。
二、缴存比例双向差异化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缴存比例双向差异化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缴存单位。
三、单位如何申请缴存比例双向差异化?
单位应在广泛征求职工对缴存比例双向差异化意见的基础上,按规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由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并形成决议,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决议及相关材料,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后方可实施缴存比例双向差异化。
四、实施差异化比例缴存的决议内容具体有什么要求?
决议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缴存比例的分类规则;单位支持职工在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且在规定上限范围内,自主确定个人缴存比例并由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分类规则发生变更时重新进行表决等内容。
五、差异化比例单位的缴存比例分类规则需要调整,如何办理?
单位缴存比例分类规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履行表决程序,确保决议事项的有效性,并将新的决议及时向公积金中心报备。
六、差异化比例单位为职工配缴的缴存比例需要调整,如何办理?
单位缴存比例分类规则未发生变化的,单位无需提交新的决议,直接按照调整缴存比例的管理规定进行调整。
例如,某单位已审批完成5%、8%、10%三档单位缴存比例分类规则,该单位为职工张三配缴的单位缴存比例为5%,现准备调整为8%,则该单位可按照调整缴存比例的管理规定直接进行调整,无需提交新的决议。
七、差异化比例单位的新入职或新调入职工,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单位应告知新入职或新调入职工差异化比例缴存事项,并按申报的缴存比例分类规则,确定新入职或新调入职工的单位缴存比例。
需要注意,在新旧政策的衔接过渡方面还有一些具体的规定。10月8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不能再以该套住房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10月8日前已办理过购买自住住房提取的职工,不能再次以该套住房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10月8日前以提前结清贷款办理过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职工,不能再次以该套住房办理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10月8日后,不再新增签订“按年委托提取协议”,10月8 日前职工已签订且未解约的“按年委托提取协议”,按协议约定继续执行。以上就是《今天起,成都公积金新政正式开始施行!成都公积金新政解读来了》的全部内容。想买大成都新房,想要置业顾问接送看房,咨询更多问题或楼盘项目详情、优惠,点击下方按键,成都吉屋网致力于成都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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