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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购房刚需优先,有人欢喜有人愁了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8-04-01 14:29:22

3月31日,成都正式发布“刚需优先摇号”政策!喊了好几天“狼来了”,这次终于来了!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切实支持成都市住房刚需家庭自住购房需求,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与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知识点一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求你就是刚需赢家了

首先要明确地是

以“家庭为单位”

以“家庭为单位”

以“家庭为单位”

而且,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条件一:满足下列三种情况的居民家庭

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

你,你老婆(老公),有孩子的还要算上孩子,你们都属于“一个家庭”

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并且,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

后半句才是核心!哼哼,那些把希望寄托于“假离婚”的宝宝们,洗洗睡吧,这回儿真没你啥事儿了~

不过那些因感情破裂而不得不离婚想独自买套房的,就被误伤了……

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

哈哈哈哈……给单身狗一丝丝安慰,虽然你是民间一级伤害动物,但是,形单影只的你,也是“一个家庭了”!

普及一个小姿势:男生法定婚龄为22周岁以上,女生为20周岁以上~

晚婚了几年,心里还没点A数吗?

条件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这个才是*厉害的!有房的不能买,卖了也不能买~

查房范围是以家庭为单位,你,你老婆(老公),你娃,三个人名下都不能有房!

想要一个刚需名额,把房子转给老汉儿?不得行!

条件三: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为我市户籍居民。

咬紧限购不放松,想在限购区以刚需身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优先摇号买房,必须符合资格;

非限购区买房,成都本地人优先,外地人往后排,也算是给本地人一个机会!

注意啊:不是全成都限购啊,是“非限购区成都本地人优先摇号选房”

总结为一点:想要成为刚需,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名下没有房,2016年10月1日之后没有卖过房,符合限购资格。

了解了怎么定义刚需,再来看“刚需优先摇号的房源有多少”

知识点二

房源数量大好户型和好朝向在等你

通知正文:按不低于当期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所需房源剩余的50%,支持刚需家庭选购。刚需家庭选购后剩余房源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选房范围。

这个很好理解,比如有1000套房子

棚改户优先摇不低于10%的房源,假设为100套;

剩下的900套,拿出一半,也就是450套,让刚需先摇;

再剩下的450套,没有选到房的刚需和普通购房者较后摇。

再延伸一点:刚需优先的不仅是房源,还有好的楼层好的户型好的朝向~

刚改以及改需的宝宝哭的更惨了……

武汉才拿出40%的房源,成都这次一哈批出一半多房源供你选,啧啧啧,尖尖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你内心的狂喜!

知识点三

刚需优先选房顺序剩下的这样递补

依照《补充通知》,成都市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将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登记购房人”的顺序摇号排序、依序选房,并保持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相一致。

即:成都的新房将按照以下顺序摇号选房:

名列前茅顺序:棚改户

跟以前正常一样,有限满足棚改户;拆旧房,住新房,更利于成都的旧城改造。

第2顺序:刚需家庭

这个才是重中之重!刚需优先选房,而且是以家庭为单位;

第三顺序:普通登记购房人

此外,还有依次递补选房:

棚改户选剩下的,依次递补选房,还有剩余的,纳入刚需购房者和普通购房者的选房范围;

刚需选剩下的或者退掉的房源,依次递补,还有剩余的,纳入普通购房者的选房范围;

刚需登记购房人排序号超过当期支持刚需房源总量的,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重新参与摇号排序;

举例:1000套房子,100套给棚改,450套给刚需,450套给普通购房者;实际上一共有1-500明刚需摇号~

第450号刚需摇到了不合适不要了,好!第451号递补上来买了;

剩下的452-500号刚需就只能跟普通购房者一起选了!

明白了没?我的小可爱们!

房源多,又有优先权,按耐不住的你快来看哈怎么登记

知识点四

刚需家庭只有一次优先权但可以买两套房

如果你是到了法定年龄的单身狗,直接在购房登记平台登记即可;

如果你是已婚或者离异(丧偶)带有未成年人,就要以“刚需家庭”的身份登记:

登记时需要填写你的家庭成员信息,不管他有没有购房资格都要填写,登记成功后生成一个登记号;

购房人在登记时需要添加房屋共同人的,这个共同人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这个人须为网上登记报名时已申报的家庭成员;二是这个人要有购房资格。


举个例子

自由恋爱并结婚的狗蛋儿和小辣椒符合刚需家庭的要求,狗蛋没有成都的购房资格,土著小辣椒有啊!

登记时小辣椒要一并填写狗蛋儿的信息,告诉相关部门我是有家庭的

但是,狗蛋儿没有购房资格,房子产权属于小辣椒一人(这也是之前成都的限购政策);

并且,即使以后狗蛋儿满足限购要求了,他也不能以刚需身份优先买房(因为以家庭为单位他名下已经有房了),

但是,狗蛋儿满足限购要求后,还可以以普通购房人的身份再买一套(因为成都的限购政策是以个人为单位的)!

是不是有点晕,记住一句话:

界定刚需以家庭为单位

成都限购以个人为单位


再举个不一样的例子

胖娃儿跟雪儿婚后的生活也很性福,两个人都是成都土著,拥有成都购房资格,也满足刚需优先买房的条件:

登记时同样需要登记双方的信息,并且另一方可以作为共同购买人。

蛋是,如果这个时候你们俩人共同购买,就相当于少了一次购房机会哎,因为:

成都限购以个人为单位的!

假如这个时候只以雪儿的名义购买,日后有换房需求,胖娃儿还可以买!只是要以“普通人”身份来买~

别想着钻空子、提供虚假信息,因为,后面还有更严格的惩罚措施以及审查制度!

知识点五

比谎报信息更可怕的是3年内不再受理你的信息

从上一点我们可以看出,对于购房人以及家庭成员有严格的要求,总共要经过3道信息核实:

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初核

其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

较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验刚需情况

一旦发现你谎报、虚报信息,那你就gg了:3年内不再受理刚需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填报信息。

目前官方是这样写的,至于是3年内不能以刚需身份买房,还是不管什么刚需身份普通购房人身份都不能买房,请等细则。

知识点六

刚需购房者放弃2次选房机会3年内不再受理你信息

啊啊啊!这一条要单独拎出来说哈

啥意思?就是给了你优先选房的资格,你还活生生的弃选2次?

那么,3年内不再受理刚需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填报信息。

至于是3年内不能以刚需身份买房,还是不管什么刚需身份普通购房人身份都不能买房,请等细则。

政策肯定是好的,满足广大刚需的购房需求。

but,宝宝只想要个90平米的小户型,背时的2次都摇到了150平米的大户型!买不起还不得不买!

我穷,怪我咯!

其实,换一个角度想:

优先选择好的户型和朝向才是*重要滴

以后换房越来越不易,砸锅卖铁也要买!

再者,刚需摇号也得谨慎啊,不要见到楼盘就生扑!有目的、有选择的优先摇号!

知识点七 

新规即日起实施31号之前的项目按原政策实施

新政*起正式实施,也就是从*起拿证的楼盘都要按照上面那些要求来了;

但是呢,系统升级又需要一段时间,所以,3月31日之后取得的楼盘,登记将在4月8日开始正式登记

3月31日之前已经取得预售证的楼盘,按照原来的政策执行。

总结一哈,现在成都的买房政策为:

拥有成都户 口或者限购区社保不间断缴纳满2年(高新南区、天府新区直管区要求在本区域缴纳满2年,不可跨区),你就可以在成都买房了;

符合刚需的要求,还可以优先摇号选房,多了一次选房机会,买到机率大大增加了。

(成都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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